白天,園林景觀是在陽光照射下形成的,色彩鮮艷,明媚動人。夜晚,除月色及星光外,還需要庭院景觀設計的燈光布置來呈現。其中不論在城市景觀,小區景觀,庭院景觀還是屋頂花園景觀中都應用了燈光照明,使園林景觀在夜晚呈現出與白晝迥然不同的意趣。
因此,園燈的規劃布點和選擇設計,是糅合著光影藝術的第二次景觀設計,而不局限燈的內容。園林景觀設計中燈光設計的功能分為兩大功能,一是基本照明功能,服務于人類的生產、生活和娛樂、休息;二是裝飾功能,創造一個使人愉悅的理想環境。
而根據所選用照明燈具及投射方式的不同,可分為泛光照明、輪廓照明、內透光照明和飾景照明。
1.泛光照明
在園林中泛光照明,即運用泛(投)光燈、庭院燈、草坪燈來照射被照物體,體現被照物的形態、體量、造型、質感等特征。定位時既要考慮夜晚的照明效果,也要考慮白天的園林景觀。例如路燈一般保持在20-30米,草坪燈6-10米間距,具有強烈的導向性。
2.輪廓照明
輪廓照明的做法是用點光源連續安裝形成光帶,或用串燈、霓虹燈、美耐燈、導光管、通體發光光纖等線性燈飾器材直接勾畫景觀輪廓,體現構筑物的造型美。例如噴水池、花壇、亭臺樓閣、大型或有特點的喬木等局部、重點的照明。
3.內透光照明
內透光照明是把燈具放置在燈光光載體(被照物)的內部,使光線由內向外照射。例如古典園林用宮燈、走馬燈、孔明燈、石燈籠等。
4.飾景照明
飾景照明的做法是運用彩色串燈、霓虹燈、LED(發光二極管)燈等照明器具,營造燈光雕塑、燈飾造型、燈光小品等。例如雕塑、兒童游樂設施等。
總之,園林燈光環境設計就是全面考慮對燈光藝術影響的功能、形式、心理和經濟因素根據燈光載體的特點,確定光源和燈具的選擇,確定合理的照明方式和布置方案,經過藝術處理技巧方法,創造良好的燈光環境藝術和私家庭院景觀氛圍。